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入党材料归档寄发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信息和党组织关系
1.各学院党组织要在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前维护好党员管理信息,确保毕业生党员信息正确,使毕业生能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
2.2020年党员组织关系实行电子信息转接(转往省外同学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学习《党章》对毕业生党员进行一次离校教育,具体讲清楚毕业生党员转组织关系的严肃性和转组织关系时间及注意事项,强调熟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的重要性,指导毕业生党员填好《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表》,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3.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在离校时由党员本人凭《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4.毕业生党员的党费,一般收至当年6月;之后转出的党员按照实际转出的月份收缴党费。
5.未转出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仍是党支部内党员,各党支部务必加强对未完成组织关系转移毕业生党员的管理,保持经常联系,及时通知他们参加本支部的组织生活。
6.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1)毕业生党员务必阅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了解清楚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程序。
(2)在办理毕业生离校期间,由党员本人凭《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转入省内的同学只需至所在党支部办理,转入省外同学需至组织部办理。
(3)各党支部要及时掌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对逾期不办理转接手续或毕业后超过6个月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按党章党规党纪规定处理。
(4)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要求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二、入党材料归档寄发
1.2020年毕业生的入党材料和其人事档案材料统一由招生就业处寄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学生入党材料移交给学生处组档。
2.每个党员入党材料须用大信封单独封装,并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章,封面贴上内装资料清单(见清单样张);其他入党申请人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须用大信封单独封装,并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章,封面贴上内装资料清单,由学生自带。
3.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移交党员材料时,要办理移交手续,分别签署材料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学生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一份(见清单样张)。
附:1.内装资料清单(样张)
2.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移交清单(样张)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及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表(样张)
党委组织部
2020年5月30日
内装资料清单(样张)
班级: 姓名:
1.入党申请书 ( )份
2. 与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 ( )份
3. 团内推优表 ( )份
4.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 )份
5.《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 )份
6.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证书 ( )份
7. 确定为发展对象公示 ( )份
8. 发展对象培训证书 ( )份
9.政审材料 ( )份
10. 群众座谈会记录 ( )份
11.入党志愿书 ( )份
12.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 ( )份
13. 转正申请书 ( )份
14.转正公示 ( )份
15.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 )份
16.自传 ( )份
17.思想汇报 ( )份
学生入党材料移交清单(样张) 系党员材料清单 |
序 号 |
班级 |
姓名 |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移交人: |
接收人: |
|
|
时间: |
|
|
|
|
|
|
|
|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的精神,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1.2020年党员组织关系实行电子信息转接(转往省外同学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去向按以下原则进行:
A 毕业生就业单位有党组织的,党组织关系转入就业单位党组织;
B 毕业生就业单位无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工作单位注册所在地党组织);
C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①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生源地党组织);②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如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③可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
2.转组织关系前,党员务必了解清楚转入地党组织能否接纳本人组织关系及有关要求,将转入党组织准确、具体名称(中共XXX支部委员会)填入《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表》。
3.毕业生党员将填写准确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表》上交所在党支部,由党支部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转出申请。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要求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4.党员必须按时到转入地党组织报到,参加组织生活,逾期不报到或毕业后超过6个月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按党章党规党纪规定处理(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按党章规定作自动脱党处理,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党员的入党材料放入人事档案,由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转入人事档案管理(或代管)单位保管。
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表
学生党员姓名(签名) |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转入地有省内或全国互开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权的党组织名称(介绍信开列抬头) |
转入省内同学可不填 |
接收(转入)党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名称 |
|
接收(转入)党组织关系党支部名称 |
|
注:转入省内的党员将此表交所在党支部留存,转往外省的党员将此表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后统一交组织部留存。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