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浙江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安校区机械技术系乒乓球社,简称乒乓球社。
第二条 社团性质:本社团是是在学校领导下的群众社团,由学生自愿组建参加的社团组织。
第三条 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综合素质。强身健体、愉悦身心。
第二章 社员
第四条 社员条件: (一)热爱打乒乓球,想成为乒乓球社的一份子。 (二)承认本章程,自愿接受和遵守乒乓球社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 社员基本权利: (一)社员享有参加社团活动的权利。 (二)社员享有对社团提出合理有据的意见和批评的权利。
第六条 社员基本义务: (一)社员有义务接受社团的安排。 (二)社员有义务参加社团的每次活动、会议、比赛。
第七条 社员退社:社员有向社长提交正式申请,通过后可自由退会
第八条 社团鼓励和提倡具有相当水平的社员加强校内外的乒乓球技术交流。
第三章 职责分配 第九条 社长主要职责:主要规划与决策社里的活动与工作,领导和协调社员。 副社长主要职责:协助社长,管理社员,沟通社员问题。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生效。
第十一条 本章程若须修改,由乒乓球社全体社员通过,由社长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