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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机械工程学院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15-06-04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兴趣和特长发展的需要,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贯彻实施《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浙机电院﹝2014﹞11号】,做好分院学生的转专业工作,机械工程学院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 实施方法

1.成立由分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及教学干事组成的工作小组,制定2015年机械工程学院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负责转专业学生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核等工作,按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并上报学院批准。

         工作小组 组 长:屠立

         副组长:黄金永 王斌

         成 员:娄岳海、邓劲莲、李柱、吕永锋、 高永祥、郑姝

2.申请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职(三年制)一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平级转专业;

全日制普通高职(三年制)二年级学生只允许申请降级转专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已有转学、转专业经历的学生;

2)在校期间受到过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3)学校在招生时有明确限制要求或有特殊要求专业的学生(如中澳合作专业)。

3.学生转专业的条件

1)按转入专业将提出申请学生上学期成绩排序,以拟接收学生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参加本分院组织的专任教师进行面试,择优录取。同等情况下,本院学生优先考虑。

2)其它要求参见《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4.特殊情况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一年级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直接申请转入相关专业,免考核且不占用相关专业的计划接受名额。

1)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在相关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与转入专业相关的成果或发明获得国家、省级奖励或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经认定与上述相当的条件;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适宜在其他专业继续学习者;

3)交流生符合拟转入学院要求者。

5.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2015年5月6日前填写《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附成绩证明及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学术发明成果、医院检查证明等),交至1607办公室。

6.因各专业大一课程的差异性,为了更好地与后续专业课程衔接,部分转专业学生在录取后将根据具体情况被要求补修1~2门与专业相关的课程。

二、 转专业计划与择优录取的方法

1.拟可转专业学生数

序号

专业名称

现一年级

在校学生数

拟接收学生数

拟接收非本院学生数

备注

1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255

25

(7)

 

2

数控技术

234

23

(6)

 

3

模具设计与制造

153

15

(4)

 

4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92

9

(3)

 

5

产品质量控制及生产现场管理

48

5

(1)

 

 

合计

782

77

(21)

 

2.择优录取的方法

机械工程学院将组织专任教师对转入学生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为准。

                                          机械工程学院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序号

专业名称

现一年级

在校学生数

拟接收学生数

拟接收非本院

学生数

备注

1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255

25

7

 

2

数控技术

234

23

6

 

3

模具设计与制造

153

15

4

 

4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92

9

3

 

5

产品质量控制及生产现场管理

48

5

1

 

 

合计

782

77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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