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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六应当十不得​

发布日期:2024-03-0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六应当十不得

一、六应当

1.党员应当积极通过网络,广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宣传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生动实践,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党员应当践行网上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析事明理,引导群众形成共识。

3.党员应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对网上各类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敢于亮剑发声,旗帜鲜明批驳谬误。

4.党员网络行为应当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坚守原则和底线。

5.党员应当培育良好网络习惯,自觉抵制崇洋媚外、炫富斗阔、铺张浪费等不良网络文化,炒作绯闻丑闻、拉踩引战、刷量控评、直播打赏、沉迷网络游戏等不良网络现象。

6.党员发现网上违规违纪违法信息、活动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网络平台举报,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方面处置。

二、十不得

1.党员不得通过网络制作、复制、存储、发布、传播含有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等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信息,不得组织、参加含有相关内容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2.党员不得组织、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

3.党员不得通过网络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不得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

4.党员不得参与网络宗教活动、迷信活动,不得参与或者纵容、支持利用网络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邪教,或者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党员不得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浏览、访问、使用境外的网站、应用程序等。

6.党员应当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不得通过网络泄露、扩散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7.党员不得通过发布、删除网络信息,以及其他干预信息呈现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8.党员干部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有财产价值的网络账号、网络游戏装备、虚拟货币等网络虚拟财物。

9.党员干部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以职务身份开展网络借贷、直播带货等营利活动。

10.党员干部注册、使用和管理网络公众账号,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履行社会责任,不得损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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