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兴趣和特长发展的需要,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贯彻实施《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浙机电院﹝2014﹞11号】,做好分院学生的转专业工作,机械工程学院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1.成立由分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及教学干事组成的工作小组,制定2015年机械工程学院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负责转专业学生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核等工作,按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并上报学院批准。
成 员:娄岳海、邓劲莲、李柱、吕永锋、 高永祥、郑姝
全日制普通高职(三年制)一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平级转专业;
全日制普通高职(三年制)二年级学生只允许申请降级转专业。
3)学校在招生时有明确限制要求或有特殊要求专业的学生(如中澳合作专业)。
1)按转入专业将提出申请学生上学期成绩排序,以拟接收学生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参加本分院组织的专任教师进行面试,择优录取。同等情况下,本院学生优先考虑。
2)其它要求参见《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一年级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直接申请转入相关专业,免考核且不占用相关专业的计划接受名额。
1)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在相关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与转入专业相关的成果或发明获得国家、省级奖励或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经认定与上述相当的条件;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适宜在其他专业继续学习者;
5.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2015年5月6日前填写《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附成绩证明及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学术发明成果、医院检查证明等),交至1607办公室。
6.因各专业大一课程的差异性,为了更好地与后续专业课程衔接,部分转专业学生在录取后将根据具体情况被要求补修1~2门与专业相关的课程。
机械工程学院将组织专任教师对转入学生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为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现一年级 在校学生数 |
拟接收学生数 |
拟接收非本院 学生数 |
备注 |
1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255 |
25 |
7 |
|
2 |
数控技术 |
234 |
23 |
6 |
|
3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153 |
15 |
4 |
|
4 |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
92 |
9 |
3 |
|
5 |
产品质量控制及生产现场管理 |
48 |
5 |
1 |
|
|
合计 |
782 |
77 |
21 |
|